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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月10日起,榆林城镇居民大病医保开始报销

        发布日期:2019-01-24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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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度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与大病保障费用报销时间为2019年1月10日至3月31日,年度报销封顶线为30万元。据了解,城镇居民大病医疗保险业务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招标确定的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榆林分公司(简称人寿保险榆林分公司)具体承办。人寿保险输林分公司依托城镇居民医保信息系统审核确认后进行支付结算。大病保障业务仍由各县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具体负责。

         

        □选摘/榆林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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